台美新豁免協定 完全平等互惠
針對台、美簽署的新版「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外交官員今天(5日)表示,最主要的精神就在於這是一項「完全平等互惠」的協定。不同於舊版給予美方駐台機構更多特權,新協定所有內容不僅適用台美雙方,也擁有更多善意。
台、美4日在華府簽訂新版「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外交官員5日表示,新協定不是舊協定的修訂版,而是一個全新的協定,是在現有基礎上加入更多的保障、禮遇和尊重;更重要的是,新協定完全平等互惠,所有內容適用於雙方,這是與舊版最大的不同。
新、舊版本的另一個差別在於規範內容更加細膩,明確界定台灣駐美代表處(相當於駐美大使館)以及駐各地辦事處(相當於總領事館,全美共12個)應享有的豁免待遇;外交官員說,為了避免刺激其他國家,台、美間的默契是儘量不要使用特定外交詞彙,但除了表面上的文字之外,台灣爭取到的實質待遇確實非常接近邦交國才有的等級。
官員指出,協定雖已生效,但後續落實執行仍有待台、美雙方商談相關技術細節。因此,他認為,目前最好保持低調態度,從務實的角度出發,「把我們要的東西都拿到」才是重點。畢竟在現實國際情勢下,很多事情一旦公開就破功,就算新版台美豁免協定是雙邊關係的重要進展,目前仍不適合大肆宣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