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警破非法販賣海豚肉 起出五十多公斤
雲林縣沿海又傳出有民眾非法販售海豚肉,雲林縣農業處會同警方進行稽查,當場查獲疑似海豚肉約五十五公斤,已經將可疑肉品取樣送驗,如確定為保育類海豚肉,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
雲林縣沿海四湖和東勢等鄉鎮再傳有民眾非法販售保育類海豚肉,不法民眾為掩人耳目,還將海豚肉混合高麗菜等,油炸製成<蚵嗲>,讓人無法清楚辦識,還將海豚肉,改稱為海豬肉。
雲林縣農業處據報,會同警方前往四湖和東勢等地多個小吃攤查緝,果然查獲五十五公斤疑以海豚肉的不明肉品,目前正採樣送驗中。雲林縣去年一年,查獲非法販賣海豚肉、鯨魚肉等案件共四件,其中一件已經依法移送,違法違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