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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 施顏祥:林益世確曾出具「便箋」

林益世案 施顏祥:林益世確曾出具「便箋」

台北地院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污案,今天上午傳喚經濟部長施顏祥以及國會聯絡人謝錫銘出庭當證人。施顏祥作證指出,林益世確實曾經在院會出具「便箋」請託,還要求他對便箋的事「注意一下」,他確認是中鋼業務後僅傳給「國營會」就沒有再處理。

謝錫銘表示,99年間曾收到林益世辦公室的便箋,因為看到內容與國營會有關,所以傳真給國營會的國會聯絡人處理,沒有再過問。施顏祥強調,當時他到立法院備詢時,林益世當面跟他說,有件事請他「注意一下」,等他跟謝錫銘確認是中鋼業務以後,他就沒有再繼續過問。施顏祥表示,畢竟國營事業的業務有一定的處理程序。

另外,林益世為了到南部過年,向法院聲請變更居住地,法院當庭裁准,但林益世又另外要求恢復遭扣押的帳戶,合議庭仍在考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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