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拖救服務新增拖救車候車費
高速公路的拖救服務方式即日起略有變動,高公局表示,用路人在接受拖救服務、接受計程車接駁或有其他問題,應先撥打1968免費專線回報,讓高公局可以追蹤管制,同時,為配合被拖救車輛不得載人的規定,搭載待救援人員的車輛,可以在路肩暫停,而等待的拖救車則會酌收候車費,每個小時台幣一百五十元。(閻大富報導)
春節許多民眾開車上國道會遇到車子故障問題,高公局交管組組長呂文玉指出,新的拖救規定中,用路人可以搭乘拖救車,也可以通知親友或聯繫計程車接駁,用路人須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候車,拖救車會酌收候車費,如有計程車不願出勤,也可以請國道警察協助。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拖救服務對象為大、小型客、貨車,不含檢修及加燃料及水。特約拖救車統一為黃色,並噴有「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字樣、編號、拖救公司名稱、車號、1968宣導貼紙等,車前擋風玻璃還有「高速公路拖救車輛識別證」,拖救前請先閱讀「拖救服務契約」,瞭解各項收費標準後再同意執行拖救作業,如有超收費用或服務不週時,可檢具相關證明資料向轄區工程處檢舉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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