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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公投案 13:4遭公審會否決

ECFA公投案 13:4遭公審會否決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昨天以十三比四,兩票棄權的比數,否決民進黨提案連署的ECFA公投。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在會後記者表示,這次否決的原因,是提案內容並不明確,未來如果有人針對ECFA的內容提案進行創制性或複決性的公投,還是有機會成案。

民進黨昨晚發表聲明,抨擊這是違法、違憲的政治裁定,民進黨將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打行政訴訟。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今天將召開記者會,表達嚴正抗議。

聲明強調,ECFA能否公投,應該要讓人民來決定,公審會應該只做形式審查,而不是實質審查;公審會擴張自己在公投法授權的權限,也超越公投法的立法意旨,把委員會的決定凌駕在人民意志之上,剝奪人民決策權,公審會成為「公投案的殺手,統治者的黑手」。

針對公審會否決理由:「就未發生之事實提請進行公投」,民進黨駁斥,這無異於是人民只能在ECFA簽訂並生效後,才可展開公投連署,屆時依照公投法程序,ECFA也已經生效超過一年,傷害已經無法回復。

民進黨抨擊,依照公審會否決理由,提案人之公投主文只要有關ECFA,都沒有交付公投的機會;對這種「先射箭再畫靶」、「先否定再找理由」的審查,台灣人民絕無法認同,民進黨完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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