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要求保持現場 房東不敢清理、鄰居聞屍臭1個月
一名男子日前因為找不到工作,在租屋處燒炭自殺,儘管事後遺體已移往殯儀館保存,但檢警為了保全現場,要求現場封鎖,導致屋主無法進屋清理。結果現場瀰漫濃濃的屍臭味,至今已過了快1個月,味道遲遲無法散去,附近住戶忍受不了抱怨連連,已經透過里長找立委協助。
這起案件發生在高雄市。一名31歲的黃姓男子,疑似失業找不到工作,租屋處還被斷水斷電,於是選擇燒炭自殺。原與他同居的賴姓女子,上月21日打電話連繫他未接,5天後賴女從屏東上來高雄找人。賴女請消防員破門入內,才發現黃男早已死亡多日,屍體已經腐敗發臭,地面還有大灘屍水,檢警研判黃男至少已經死亡5日。
檢警見現場有燒炭痕跡,初步研判黃男是燒炭自殺,遺體被送往殯儀館安置,本月2日進行解剖複驗以釐清死因。但檢警要求要保全現場,還得等到法務部的檢驗報告出爐,屋主才能進屋清理房子,結果導致現場屍臭味瀰漫,至今已將近1個月,附近鄰居聞到幾乎都噁心想吐,還擔心會觸霉頭。
附近鄰居幾乎忍受不了,隨即透過里長找上立委管碧玲陳情,尋求法務部協助解決。高雄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僅要求貼有膠帶的門窗暫時不能清理,日前已派警方針對門窗部分蒐證完畢,屋主可自行處理。警方則說當時已通知屋主可清理房屋,但須保留火爐等證物,且因死者同居人表示無法處理,房東也不敢亂動,才會造成這場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