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案 被害家屬再請求押葉少
高雄地方法院明天將再開庭審理葉冠亨被控酒駕撞死人案。被害家屬今天向法院遞狀,請求法官羈押葉冠亨。
葉冠亨被控今年4月25日,酒後駕車載友人在高雄市區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與葉冠亨同車的陳姓友人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
被害家屬之一的陳大儒今天向高雄地方法院遞狀,盼法官羈押葉冠亨。
陳大儒表示,葉冠亨身體狀況已好轉,沒有再需要他人照料的情形,且經常在外趴趴走,原本認為不宜羈押的情況都已不存在。
陳大儒說,連李宗瑞涉及疑似性侵的案件,都遭羈押,而葉冠亨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公共危險罪,直接和間接造成3條人命,如果不將他羈押,難以服眾。
高雄地方法院明天將開庭,陳大儒表示,他將出庭,並將當庭請求法官羈押葉冠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