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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駐外代表秦日新被控貪污侵占案 不起訴處分

前駐外代表秦日新被控貪污侵占案 不起訴處分

外交部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被控詐領公款涉嫌貪污,又遭爆料侵占公物轉贈給日本女外交官,外交部經調查之後予以停職送監察院和廉政署調查。台北地檢署也分案偵辦。檢方認定,秦日有依規定返還款項,加上無法證明有轉贈行為,今天對他作出不起訴處分。

(杜大澂報導)


駐外代表秦日新去年爆發貪污和性醜聞,成了轟動一時的焦點話題,他被控冒名申領外交部眷屬補助費六十七萬元和二萬多元的交際費,還將外交部送給斐濟總統等政要的珍珠項鍊侵占其中一條,送給緋聞對象日本女外交官黑川愛子,秦日新事後被外交部停職送辦。

台北地檢署偵辦之後認為,秦日新當時曾遭降調顧問,和外交部打行政訴訟,外交部仍依規定發放眷補費,但秦日新事後都有依法歸還這筆錢,因此,不構成貪污,至於浮報交際費和轉贈珍珠項鍊,檢方也無法證明有偽造文書和侵占犯行,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說明理由。「本件無其他積極證據有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物,以及偽造文書等犯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另外,秦日新曾經否認和日本使館秘書有不可告人之事,也強調雙方純粹是工作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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