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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舉證 賈伯斯曾警告三星勿抄襲

侵權舉證 賈伯斯曾警告三星勿抄襲

蘋果控告三星侵權官司還在進行中,蘋果公司專利註冊與策略主管伯里斯‧泰斯勒(Boris Teksler)10日(當地時間)在出庭作證時表示,韓國三星電子公司推出Galaxy智慧型手機後,已故共同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於2010年曾親自警告他們不要抄襲蘋果的產品。

「紐約新聞日報」報導指出,泰斯勒是在出席加州聖荷西(San Jose)聯邦法院為蘋果與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的智慧財產權之爭作證時,做了以上表示,蘋果是於2011年4月對三星提告。

他說,蘋果2010年8月向三星主管簡報時,曾警告他們不要抄襲iPhone,不過,在交叉詰問時,泰斯勒證實自己並沒有出席該次會議。他也坦承,蘋果在本次官司中提出的7項專利,至少有5項沒有出現在當年對三星主管的簡報中。

中央社報導指出,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庭的多倫多大學教授巴拉克里希蘭(Ravin Balakrishnan)告訴陪審團,蘋果的創新告訴使用者「你們享有優勢,系統還可以推陳出新,而非停滯不前」。而巴拉克里希蘭的同事辛赫(Karan Singh)也作證指出,三星超過20項產品侵犯蘋果專利,包含讓使用者在螢幕上縮小或放大圖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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