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鴿子蛋鑽石 小三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已婚鄭男控告包養的酒店妹,要他送價值新台幣500多萬元的鴿子蛋鑽石當婚戒,涉嫌詐欺等。北檢今天將酒店妹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鄭男與徐姓女子從民國96年間開始交往同居,後來每月給徐女10萬元生活費,並把存摺和提款卡交給她保管。
鄭男說,雙方因感情穩定而論及婚嫁,徐女開口要求鴿子蛋鑽石做為婚戒,等他辦好離婚後就結婚,他曾找友人討論鑽戒大小,但徐女說2克拉太小了,並舉例藝人大S結婚時是戴5克拉鑽石,如果可以的話7到8克拉的鑽石最好,才夠大。
鄭男指控在去年3月間奉上巿價533萬多元的5.03克拉鑽石;不料徐女拿了鑽石竟不願嫁他,還另結新歡;兩人分手後,他還發現戶頭已被徐女領走2000多萬元,因此報警並控告徐女涉嫌詐欺等罪。
檢警偵辦後,徐女則說,鴿子蛋鑽石是鄭男送她的禮物,並不是婚戒,因為鄭男已婚,所以當時鄭男買了2顆,1顆給她,1顆給鄭男太太;當初鄭男把存摺和提款卡交給她保管,是給她買房子的錢,而且男方還把提款卡密碼改成她的生日。
台北地檢署偵結,檢察官審酌難認徐女有施用詐術,且就算雙方分手後,徐女沒將財物歸還鄭男,應屬民事糾葛,不構成刑法的詐欺罪,因此將徐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