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協議,甘有保庇? 人權團體要求江陳會納人權議題
針對即將簽訂兩岸投保協議的第八次江陳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等人權團體今(6)日向海基會遞交「第八次江陳會人權議題清單」,提出立即釋放鍾鼎邦、簽訂人身保障協定、落實立院九項人權決議、中國應廢除海關拘留權等相關人權訴求。
海基會今日舉行第八次江陳會前會說明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也來海基會大樓外,抗議中國大陸國安人員違法拘捕鍾鼎邦,並要求先釋放鍾鼎邦,再開江陳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說,政府明顯忽略人權議題,若不將人權議題應放入兩會談判議程之中,僅靠司法互助協定無法讓台灣人民獲得人身保障。
徐偉群表示,兩岸間應簽訂人權保障協定,而非只作為投資保障協定的附屬品,因此兩岸人權協定應列入下次兩會會談議程,須包括不得被秘密逮捕關押、無例外的24小時通知,家屬探視權、刑事被告可委任律師等權利。
兩督盟等民間團體並公布投保協議的爭點(考題),這些「考題」都是民間團體一再反映爭取、並經立法院決議要求落實之事項。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強調,這些考題都是經立法院經濟、內政委員會所作的具體決議,海基會應爭取落實。
賴中強呼籲,談判官員應尊重立法院決議,努力爭取並慎重評估,若達成率不到7成,政府應「寧可不簽」,讓談判持續進行,做為要求中國政府改善其人權狀態與法制保障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