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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衍明嗆不賣中天 綠委要NCC不可發照

蔡衍明嗆不賣中天 綠委要NCC不可發照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才剛通過旺中併購案,旺中就說不會出售中天新聞台;新當選NCC主委石世豪也說,NCC做出附條件之法律依據「與他理解的有所不同」,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今(27)日痛批,這是媒體酷斯拉現形;而石世豪這麼說,搞不好這屆NCC做出的3個附加條款與蔡衍明承諾的25條件,到下屆NCC就不見了。他們要求NCC不可以同意發照旺中併購案。

25日晚間,NCC通過交易金額高達760億元以上的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並附加3項附加條件,要求旺中寬頻作出承諾後給予併購許可。其中包括中天新聞台必須與旺中完全切割。但隔天,旺中董事長特助趙育培卻表示,不可能賣中天新聞。

對此,陳亭妃表示,媒體大怪獸現形了,這是蔡衍明狠狠打了NCC一個大巴掌。同時,昨天立院才剛投票同意下屆NCC主委石世豪接任,他就說對於NCC附加的3條件的法律依據「他的理解有所不同」,這個如果不是在「唱雙簧」就是早已擬好的劇本。她要問,背後讓旺中併購案通過的強大黑手到底是誰?

面對旺中揚言不出售中天新聞台,陳亭妃表示,如果NCC再拿不出點擔當,可能這3個停止附款與25個條件,到時候就會不見了。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也表示,NCC組織法規範組織成立宗旨必須「維持媒體公平的競爭」,但NCC一通過旺中案,媒體的酷斯拉就現形了。民進黨團要求NCC不可以發照、不可同意旺中併購案。

根據中國時報今日報導,石世豪在被問及NCC就旺中案所做附條件處分表示,行政處分所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與他理解的有所不同。他強調,附停止條件與保留廢止權,二者不同,行政機關在訂定附條件行政處分時,必須考量是否有足夠法律授權,選擇適當手段達到目的,否則有可能在行政訴訟過程就被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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