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臨時會攻防 綠擬修法管制陸資
針對下周即將到來的立法院臨時會,民進黨20日公開宣示黨團立場,除了將財劃法列為優先法案,也打算將原本大陸人民來台投資設可辦法,提升法律位階列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關鍵的部份就是訂定禁止投資業別,由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並禁止具有中國軍方的資金來台投資。
由於兩岸即將於第八次江陳會中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因此,民進黨要求在臨時會中,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應比照外資、僑資的投資,制定專章、專法,進而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
在民進黨團提出的修法版本中,以負面表列為原則訂定禁止投資業別,一、經濟上有寡占壟斷、不利金融穩定者;二、政治、社會、文化、教育、電信、媒體與農業;三、敏感性、具前瞻性的科技或關鍵技術;四、重要的公共基礎建設。
草案中並明定,具有中國軍方資金,或為中國軍方實質控制者,嚴禁來台投資。
民進黨的提案內容中,也要求強化審議機制,應設立由經濟部長召集的投資審議委員會;並訂出陸資的民間資本來台審議門檻為五億元,也就是對陸資民營企業來台投資時,原則開放,五億元以上的投資案件才必須納入審議,至於五億元以下的投資案,由主管機關進行簡易審查。但對於不能證明為民間資本,意即有黨、政成分的國營資本投資案,則一律納入審議。
此外,民進黨也主張由資金源頭管制,賦予經濟部對於未如實申報資金來源、股東結構、未誠實切結者的投資,可以處高額罰金,必須時,也可停止審議、投資許可予以撤銷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