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誤擊 高院裁定傳喚連勝文「有話一次說完」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遭槍擊案,高院昨首度開庭,提訊在押被告「馬面」林正偉,他依舊否認受人教唆槍殺連勝文,堅稱「打錯人」、「誤殺」,真正目標是陳鴻源。法官在蒞庭檢察官聲請下,決定傳喚連勝文、另一名被害者黃運聖的家屬出庭。
對於高等法院要求到庭,人在紐約開會的連勝文尚未得到訊息,態度無從得知。特助徐弘庭僅表示,等看到相關正式文件,才會與律師進一步研議。
「馬面」林正偉在九十九年十一月廿六日晚間,跑到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鴻源在永和國小的造勢晚會,帶著槍衝上台,和站在舞台中央的連勝文一陣拉扯後擊發一槍;子彈貫穿連的頭部後,又擊斃距離舞台卅公尺遠的民眾黃運聖。
本案板橋地院歷經一年多審理,上月十一日依殺人未遂、非法持有槍枝,將林判處有期徒刑廿四年。但檢方認為林正偉應屬「殺人既遂」求處死刑,院檢法律見解不同,檢方立即提出上訴。
高院十五日上午提訊在押的林正偉開庭,「馬面」戴口罩出庭,他認為檢方上訴求處死刑的刑期太重。
蒞庭的高檢署檢察官林炳雄則以本案事涉殺人,且發生在選前的敏感時刻;且另一審對於被害人對象的確認、殺人動機,在認定上也不無疑義;為公平起見,希望法官能在下次庭審時,傳喚被害者連勝文等人到場,針對本案不合理的疑點表示看法。
一直以來,連家都對馬面的「誤擊說」不能接受,認為從種種跡象來看,「馬面」針對的一直都是連勝文。但連在一審板橋地院審理時,卻一庭都未出,高院昨天裁定傳喚他到庭,不無意謂讓他把要講的話、要質疑的事,在「法庭內」一次說完,且不排除與馬面對質。
昨日承審法官陳志洋問馬面,到底是要殺誰?林正偉說是要殺陳鴻源,目的是要教訓他,當眾讓他難看,沒有幕後主使人,也沒有要影響選情。但法官反問,為何在有幾千人的選舉台上,明知無法脫逃還執意要開槍,明知根本跑不了,還像飛蛾撲火似的非幹不可。馬面則稱,當時太過衝動,沒有想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