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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役畢=就業歧視? 北市將辯論

限役畢=就業歧視? 北市將辯論

徵才廣告「限役畢」是不是就業歧視?勞委會認為有就業歧視之嫌,但不少企業界疑慮頗深,頻頻向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委員申訴。為了解決爭議,勞工局破天荒將在本月廿四日舉辦「役畢,是就業歧視?」論壇。
北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說,「限役畢」的廣告在台灣已經有四、五十年,是長久以來對男性求職者的徵才條件,以前也有男性求職者向勞工局反映,指這項規定並不合理;勞委會去年曾作出函釋,闡明徵才條件「限役畢」涉及就業歧視之嫌。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黃愛真說,勞委會講得很清楚「限役畢」是違法,但有企業持不同看法,認為員工須長時間培養,「限役畢」是必要措施,避免員工中途離職。目前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也意見紛歧,無法下定論。

為此,勞工局將舉辦論壇,邀集產、官、學三方代表,也發函邀請北市轄區聘僱員工達一百人以上的三百六十七家大型企業、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以及工會參加。

黃愛真表示,論壇就是聽證會的形式,供各方對話。

黃愛真說,但未來不太可能齊頭式要求所有企業禁止用「限役畢」廣告,透過討論,才能歸類哪些工作可用,哪些工作禁用。

該論壇與會專家有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郭玲惠、侯岳宏、中正大學法律學系主任鄭津津、義理法律事務所黃碧芬律師及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何啟聖。

陳業鑫表示,論壇做出結論後,會將意見陳述給性別工作平委員會、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參考,兩會再做出決議,若認定違法,勞工局將會進行案例宣導,但宣導期一過就得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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