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40歲的單親媽媽,日前透過網路結交一名18歲的男友,未料男友卻大小通吃劈腿年僅15歲的女兒,直到女兒懷孕才發現,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判處男子10個月徒刑、緩刑4年,並賠償被害人25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40歲的張姓婦女與前夫離婚後獨自扶養女兒,3年前認識了18歲的韓姓男子,兩人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期間韓男經常到張女住處,便與張女就讀國小的女兒日久生情。
據悉,韓姓男子瞞著女友劈腿對方女兒,一直到張女發現女兒懷孕才揭發了劈腿的事實,氣得報警提告。不過,韓男聲稱與張女女兒是兩情相悅,且少女也表示韓男是自己的男友,因為不慎才懷孕,更表示願意原諒對方。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韓男與身心未成熟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屬不該,念在韓男坦承犯行也獲少女原諒,判處徒刑10月、緩刑4年,另須賠償被害人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