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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含防腐劑超高  一碗下肚就超過安全標準

米粉含防腐劑超高  一碗下肚就超過安全標準

愛吃傳統米食的民眾,當心過量防腐劑入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8月份抽驗米粉、米苔目、粄條、糕及粿類製品55件,檢驗防腐劑及過氧化氫等添加物,結果有4件被檢出含有防腐劑,其中來,苯甲酸高達每公斤含5.19公克,攤商配合度不佳,將被處3到15萬元罰鍰,必要時撤照。

這件超高標的防腐米粉,是來自『三水街市場東113攤』販售之「米粉」檢出苯甲酸高達5.19 g/kg,世界衛生組織每日容許攝取量為每公斤5毫克。60公斤的民眾若吃到這款米粉,只要吃到57.8公克以上(約一碗米粉),即已超過每日攝取之安全上限。

陳立奇表示,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 9~15 小時內,會被代謝而從尿中排出,在標準使用範圍內,應不致對人體有害,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

衛生局依據提供的原始來源進行追查,卻查到該處為鐵工廠並未製售米粉,再回頭稽查時,攤商不僅不交代來源,更拒絕於公文書上簽名,因此已依行政程序通知攤商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之規定,將處分3~15萬元罰鍰外,要時予以撤照重懲。

台北市衛生局共計採樣55件產品,檢驗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丙酸等防腐劑及過氧化氫等添加物,檢驗結果4件不符規定使用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等防腐劑產品,除了米粉外,3件粄條(含粿仔條),不合格率7.27%。衛生局已令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

另一業者「香之原美濃粄條」違規使用的去水醋酸,屬於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其作用可使產品保存更久,變得更 Q 更蓬鬆,又不會影響食物本身的風味,但依規定去水醋酸只能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且因過量添加會損傷肝、腎功能,故一般食品皆不准使用。

另外1件「粿仔條」使用的己二烯酸則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經人體食入後會代謝成二氧化碳及水,但亦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需依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使用。

陳立奇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由於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清水浸泡40分鐘,浸泡水倒掉,以減少殘留量。

衛生局表示,由於米濕製品屬於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攤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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