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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償金殺台諜 男判死刑

為補償金殺台諜 男判死刑

曾被稱為「國內考古題始祖」的蔣仁曦曾被軍方吸收赴中國為我方收集情報,後被大陸逮捕入獄,返台後獲得820萬補償金,卻為他帶來殺機。他在大陸的獄友洪睿志看上他的補償金,夥同余順明、蔡閔州等人強逼蔣領出財產後,又殺人滅口,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仍判洪睿志死刑,余順明判無期徒刑,蔡則被8年,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洪睿志、余順明被控為新台幣820萬元殺害曾在中國擔任間諜的補教界考古題大王蔣仁曦。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以強盜、殺人等罪,判洪睿志死刑,余順明遭判無期徒刑。

至於共同犯案的蔡閔州則遭以強盜罪判刑8年。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生前專賣考古題、被喻為考古題始祖的蔣仁曦10幾年前因經商失敗,被軍方吸收赴中國擔任間諜,遭中國當局逮捕入獄,民國96年間獲釋返台後,領到820萬元補償金。

蔣仁曦在大陸服刑的獄友洪睿志得知後,因覬覦蔣的高額補償金,起意謀財害命,夥同余順明和蔡閔州於97年間,拿水果刀潛入蔣的住處,要脅蔣交出提款卡和密碼,提領蔣仁曦銀行帳戶款項。

判決指出,洪睿志拘禁蔣數日後,因擔心蔣仁曦報案,指示余順明以繩索勒斃蔣,趁被害人昏迷後,再將重達18、19公斤的水泥空心磚用繩索纏繞在被害人頸部,棄屍淡水河中,並在被害人死後繼續提領被害人銀行帳戶,得手上百萬元。後因被害人屍體在蘆洲市環堤大道旁淡水河邊的沙洲被發現,警方循線查獲洪睿志等人犯案。

法院一審時,合議庭認為,洪、余2人殺人及棄屍手法狠毒,令人髮指,對社會衝擊甚大,判處洪睿志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余順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蔡閔州則判刑10年,高院二審也判3人有罪。

案件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合議庭仍認為被告惡性重大、毫無悔意,一再飾詞狡辯,仍判洪睿志死刑、余順明無期徒刑,但蔡閔州改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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