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嬌妻薄紗示眾 老公在旁偷拍
魏姓家具商涉嫌脅迫妻子不穿內衣褲僅著薄紗,在風景區、賣場裸露給民眾窺看,他則在旁拍攝滿足慾望,妻子不堪受辱,拷貝色情照報警,警方昨天將魏依妨害風化等罪嫌函送。
魏姓家具商(卅六歲)表示,拍攝妻子裸露照片,是為增進夫妻間情趣;妻子指控他施暴等等,都是夫妻失和後,妻子為離婚捏造的情節,她已達離婚目的,應該會撤銷告訴。
魏與妻子是高中學長、學妹,高中時即熱戀、私奔,家人找到時已有身孕,雙方險些鬧到法院,後經地方人士協調結婚。十餘年來育有三子。
魏妻表示,她以為找到好歸宿,沒想到家世不錯的丈夫占有慾強,要求她進出都要報備,不從就拳腳相向,多年的居家生活形同軟禁。
她說,三年前,丈夫迷上網路成人影片,要她配合模仿變態性行為的劇情,還以出遊為藉口,要求她穿薄紗在風景區拍照,還要求她對路過民眾裸露私處,他在旁偷拍路人驚訝窺看的表情,最後更轉往大賣場,旁人誤以為她是變態,讓她很難堪。
魏妻表示,她畏懼丈夫暴力,不敢跟家人訴苦,後因警員到家宣導防止家暴,加上家人看她雙手經常瘀血,疑她被家暴,曾告訴她:「家門永遠為妳開著」,她才鼓起勇氣,拷貝丈夫收藏裸照報警並訴請離婚。
勵馨基金會表示,任何違反當事人意願的行為,都不該被允許;當事人不應隱忍,向警方或社工求助,可保護自己,也能幫助她丈夫。
開業精神科醫師徐宏銘認為,當事人應是性心理發展障礙,無法從性行為得到高潮,得從暴露與偷窺來滿足,這類偏差行為多少與幼年創傷有關,建議當事人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