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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遭猥褻 狼父收30萬逼她自首誣告

女兒遭猥褻 狼父收30萬逼她自首誣告

十二歲少女被父親的張姓友人猥褻,報警處理後,父親和友人卻以卅萬元和解,逼少女向警方「自首」誣告,讓友人脫罪。後來少女又被父親性侵,向檢方說出曾被父親「出賣」的經過,這名惡父的行徑才曝光。


少女的父親因為性侵女兒,已被法院判刑確定,現入獄服刑中。張姓男子昨天被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三年十月。

五十八歲的張姓男子,是少女的乾爹,也是少女父親以前的老闆。因為這層關係,少女的父親到大陸找工作時,張姓男子接少女到自己和同居女友的家中暫住。

當時少女準備升國一,七月暑假期間,連續三天,乾爹趁同居女友在客廳打麻將或洗澡之際,到房間強壓住少女,撫摸身體,還強行將手伸入少女下體,因過於用力,少女的外陰部瘀血破皮、疼痛大叫,張才罷手。

少女父親回台後,少女哭訴被猥褻的過程,隔了五天,父親帶她向警方報案。張的同居女友得知,代張出面與少女的父親談判,雙方以卅萬元達成和解。由於強制猥褻罪是公訴罪,少女的父親收下錢後,強迫少女向警方「自首」誣告乾爹。

但他擔心女兒誤事,讓張的女友以阿姨身分全程陪少女到警局,製作自首的筆錄,誣告案移送到少年法庭,法官裁定將少女交由父親嚴加管教,原本少女被乾爹強制猥褻的案子也石沈大海。

少女後來又被父親性侵,檢方介入偵查。少女不滿父親亂倫,講出她父親為了錢出賣自己女兒的經過。

她說,誣告筆錄的內容全是父親教的,父親還要她跟警察說,她告乾爹猥褻是看電視學來的、下體受傷是騎腳踏車造成。

少女的父親在監所服刑時,張姓男子來探監,少女的父親還教導張如何逃避刑責,以借貸關係掩飾卅萬元和解金,檢方調閱監所會面錄音,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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