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幕僚仍被送辦 王金平特別費案 無罪簽結
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認定他的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且都是用在犒賞、公益捐贈等公務支出,他也從未經手特別費,都是由幕僚控管及辦理核銷。因此,特偵組以查無犯罪事實及證據,將本案簽結。
不過,他的三位幕僚李美珠、莊美華及機要參事吳桂華,利用他人消費發票報銷七百零一餘萬元的特別費,已涉及偽造文書罪嫌,特偵組已將三人涉案部分,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已簽分偵字案,指派黑金專股檢察官林漢強偵辦。
王金平於三月三十一日到最高檢察署地下一樓會議室應訊時,態度相當坦然,他直言擔任院長後,特別費及薪水根本不夠用,他必需另外拿自己的錢來補。而且院長工作繁忙,不但要主持院會,還要處理朝野協商、接待外賓及選民服務,已經忙不過來,他連行政、總務等工作都授權立法院秘書長處理,因此,根本不可能去管特別費的核銷。
王的三位幕僚應訊時坦承收集他人消費發票辦理核銷,不過是沿用往例辦理,而且是會計部門要求的,她們覺得很委屈。但檢方認定三人涉及偽造文書罪嫌,日前將此部分發交北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