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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總預算 公共建設增

103年度總預算 公共建設增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2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雖受歲入財源限制,但公共建設經費仍編新台幣1925億元,較102年度增加10%。

根據行政院會通過的總預算案編列情形,歲出預算有關公共建設部分,103年度公共建設計畫編列1925億元,較102年度增加175億元,約增10%,如連同附屬單位預算所編計畫型公共建設經費1635億元,合計3560億元,較102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0億元,約增0.6%。

為提升教育品質,培育優質人才,103年度中央政府教育經費編列2537億元,連同地方政府教育經費應分攤數2659億元,合計5196億元,如扣除國中小與幼稚園教職員薪資所得課稅配套措施及業務移入經費等110億元,淨計5086億元,占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6%,高於法定下限比率22.5%。

為加速科技創新,創造產業附加價值,103年度科技發展計畫編列947億元,與102年度相同,連同國防科技經費28億元及附屬單位預算編列研發支出226億元,合計1201億元,較102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7億元,約增2.3%。

103年度文化支出編列281億元,較102年度增加16億元,約增6%。

社會福利支出部分共編列4242億元,較102年度減少141億元,約減3.2%,主要是中央應負擔國民年金款項不足數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另籌財源挹注,核實減列120億元,以及補助勞工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費按實際眷口人數估算,核實減列76億元等所致。

不過,弱勢族群的照顧經費仍增加,諸如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增加18億元、長期照顧10年計畫增加15億元及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增加11億元等。

103年度治安相關經費編列943億元,較102年度增加26億元,約增2.8%。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為保障地方財源,強化夥伴關係,103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合計編列1842億元,與102年度相同。

如果連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中央納編地方政府原應負擔的勞、健保費及改制直轄市土地增值稅分成增加數等2878億元,則中央對地方政府整體協助財源合計4720億元,較102年度相同基礎增加4億元,約增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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