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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印刷老闆撕票 主兇判死定讞

綁印刷老闆撕票 主兇判死定讞

男子邱合成、陳志仁被控綁架殺害印刷店老闆鄭玉欽棄屍,最高法院判今天邱合成死刑,但認為陳志仁不是全案主導,判陳無期徒刑確定。

邱合成是最高法院今年第3名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目前待槍決的死囚人數累積至52人。

被害人的妻子曾碧芬、母親今天出庭聆判。曾碧芬於宣判後,不滿陳志仁未被判死,情緒崩潰,跪在最高法院門口,哭喊「司法不公、判決不公」。死者兒子過去聆聽法院判決後曾說過「適合他們(邱、陳)的不是監獄,是地獄」。

全案源於邱合成於民國98年11月間,與在獄中結識的陳志仁謀議綁票勒贖被害人,2人以談生意為由約出鄭男,以膠帶綑綁並餵食安眠藥,向被害人家屬勒贖。邱、陳得手新台幣18萬元後,擔心遭被害人認出,以童軍繩勒斃昏睡中的被害人,棄屍郊外。

最高法院審理認為,邱合成、陳志仁所為造成被害人雙親老來喪子、配偶頓失家庭支柱,但不能因2人是共同正犯,就科以相同刑度。

法院指出,綁架對象、贖金額度及決定撕票等,都是邱合成主導,他恣意剝奪他人生命,惡性深重且犯罪手段殘暴,已達人神共憤,所犯是情節最嚴重之罪,再三斟酌後判處死刑,沒有違反人權公約。

至於陳志仁,最高法院認為他居於附從地位,犯罪動機及涉案情節等較邱合成輕,犯後態度也較佳,尚存良知、有再教化可能等,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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