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票未判死 被害人配偶喊不公
男子邱合成、陳志仁犯下擄人撕票案,今天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定讞。被害人配偶跪倒在最高法院門口,哭喊司法不公。
全案源於邱合成於民國98年11月間,與在獄中結識的陳志仁謀議綁票勒贖鄭姓印刷廠老闆,2人被控以談生意為由約出鄭男,以膠帶綑綁並餵食安眠藥,向被害人家屬勒贖。邱、陳得手新台幣18萬元後,擔心遭被害人認出,以童軍繩勒斃昏睡中的被害人,棄屍荒野。
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判處邱合成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陳志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上月底進行言詞辯論。
被害人的妻子曾碧芬、母親今天出庭聆判。曾碧芬於宣判後,不滿陳志仁未被判死,情緒崩潰,跪在最高法院門口,哭喊「司法不公、判決不公」,難過的一度說不出話。
曾碧芬說,邱合成、陳志仁手段殘忍,合力殺死她的先生,邱合成被判死刑是「罪有應得」,但陳志仁未被判死,判決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