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法7月上路 礁溪溫泉區批不合理籲暫緩
「溫泉法」10年緩衝期今年7月1日即將屆滿,境內有礁溪溫泉的宜蘭縣政府表示,落日期限一到,將依法執法、取締非法。礁溪鄉長林錫忠今天率同鄉境村長,指陳「溫泉法」規定不切實際、不公平,要求暫緩。宜蘭縣政府回應,溫泉法確實有「合法、不合理」的問題,縣府正彙整民意建請中央修法,也會在權責範圍內,簡化申請程序,減少爭議。(黃麗鳳報導)
宜蘭縣境有礁溪、太平山鳩之澤等著名溫泉。據研究資料顯示,礁溪溫泉每天容許使用總量為1萬4千326公噸,列管111家溫泉業者,有80家取得開發許可,其中有2家裝了水表。
宜蘭縣政府表示,民國99年在礁溪劃設277公頃溫泉區,基於溫泉資源永續,收費管理、總量管制勢在必行,水權核發與裝錶採申請制,一旦每日申請總量到達(總使用量),將不再發給水權;溫泉法上路後,溫泉水費每度9元,如果非法取用溫泉,罰款6萬元起。
宜蘭縣礁溪鄉長林錫忠帶同溫泉區5位村長反應,費率偏高、沒有就營業自用分級收費、申請手續繁複…、主動申報卻遭到追繳,不合理也不公平。
宜蘭縣副縣長吳澤成說,溫泉法確實有部分規定欠周延,將建請中央修法,減少爭議。
攸關全台溫泉資源管理的「溫泉法」,自2003年公告以來,各縣市陸續反應配套不足、推動困難,如今10年緩衝期再一個多月就要屆滿,中央的腳步得設法跟上地方,減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