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連惠心印章借貸 李淳容改判
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女兒連惠心擔任傳播公司負責人期間,公司董事李淳容被控盜用私章,對外借款。高院今天判刑4年。
根據法院判決,連惠心在擔任華暘傳播公司負責人期間,與同時擔任頤倫影視製作、奕綸傳播公司負責人的李淳容(原名李淳蓉),合作拍攝「發現者」、「歷史的台灣」紀錄片。
李淳容被控指示不知情的會計,盜用華暘公司印章、連惠心私章,以華暘公司名義簽發上億餘元支票,對外借款。事後卻佯稱,需要資金拍片。
連惠心發現自己被冒名後,向李淳容拿回印章;不過,李淳容又繼續拿盜刻的連惠心印章,開立支票。
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李淳容有期徒刑6年6月。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連惠心將華暘公司在銀行分行的大小章交給李淳容,認定連惠心有授權李淳容簽發支票且知情,改判李淳容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