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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陸配身分年限 台聯反對

縮陸配身分年限 台聯反對

台聯黨團幹事長黃文玲今天說,內政委員會明天審查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修法,若台聯版本無法併案審查,不排除癱瘓議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攸關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總召林世嘉說,據統計,台灣有約32萬名中國配偶,若按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縮短取得身分證年限,到2016年總統大選時,有投票權者可能近19萬人;依目前規定,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不必放棄原國籍,因此成為19萬中國人票選台灣總統情況。

林世嘉說,2012年總統大選,中國國民黨候選人才贏民主進步黨候選人79萬票,而縮短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就涉及19萬張選票。

林世嘉說,台聯反對政院版本,並提出版本主張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前必須先放棄中國國籍,設戶籍滿6年才能行使選舉罷免中央公職人員的權利;滿10年才能取得選舉罷免總統、增修憲法複決權的權利。

黃文玲說,上會期結束前,台聯黨團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遭退回程序委員會10次,一直無法交付委員會討論;內政委員會明天審查法案時,如果台聯的版本無法併案審查,不排除癱瘓議事運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擬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由現行最少6年修改為最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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