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能喝 酒測值0.87 警記大過送辦
警察酒駕車禍再添一樁!高市旗山分局旗尾派出所員警張正義,廿五日下午酒駕撞上屏東縣九如橋護欄,警方到醫院為他酒測一度遇到反抗,經抽血發現酒精濃度值高達○點八七MG/L,偵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高市警局督察長陳福榮表示,已決定將張正義調到岡山分局,後續行政責任將待司法偵審結果再做處分,至少記一大過;旗山分局長陳銘宗則說,張員已移送法辦,一切依法處理。
張正義廿五日輪休,中午飲酒後騎乘一輛重型機車,行經屏東縣九如鄉東寧村東寧路時,撞上九如橋護欄,當場人車倒地。民眾發現後立刻通報一一九處理,救護車趕到現場將他緊急送往屏東基督教醫院救治。
張員臉部擦傷治療已無大礙,里港分局車禍處理小組接獲通報立刻趕到醫院處理,當時要求張員進行呼氣酒測,但張員一度抵抗,警方查出他是旗山分局旗尾派出所員警,立刻通報旗山分局勤指中心。
旗山分局派督察組人員前往會同屏東警方到醫院處理,晚間六點對張員進行抽血檢測,發現張員酒測值高達○點八七MG/L,當晚全案移交旗山分局督察組處理,對張員進行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