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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男屢涉案 檢建議送管訓

替代役男屢涉案 檢建議送管訓

北檢一名替代役男服役時涉嫌偷檢察官錢,服役前也涉及加重強盜案,涉嫌囚禁凌虐被害人。檢方建議將他送管訓1個月。

在台北地檢署服替代役的20歲王姓男子,涉嫌趁檢察官開庭時,偷取檢察官皮包內的2張千元現鈔,且多次犯案。王男17日再度犯案時,被以現行犯逮捕,經檢察官聲請羈押後,台北地院裁定新台幣2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去年開始服役的王男,在服役前,曾犯下一起加重強盜案,新北地檢署在去年12月間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王男因友人與一名男子發生糾紛,涉嫌在民國100年11月25日,誘騙男子帶往友人住處「囚禁」,期間王男與友人等人以熱熔膠條、鐵製吹箭針及空氣槍射擊、毆打凌虐被害人,另喝令被害人持打火機燒烤自己的體毛。

起訴書表示,被害人遭虐期間,被王男等人搶走1萬4000元,另被迫簽下各25萬元的本票3張、25萬元借據及機車讓渡書,經10天囚禁後,趁隙逃離。王男另涉以手指虎毆人致傷。

檢方認為,王男惡行不改,服役期間,又再犯罪,決議將行文內政部(主管替代役男),建議將他送輔導並管訓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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