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若不改 高屏溪疏濬需56年
「高屏溪床淤積砂土,以目前疏濬方式要五十六年才清得完,每年砂土淤積超過疏濬量,根本永遠疏濬不完!」高雄縣政府十八日召開災後重建委員會,討論河川疏濬問題,肯定中央要縣府協助疏濬決定,但希望中央釐清相關責任,以免縣府「公親變事主」。
縣府於七日召開高屏溪流域疏濬公聽會,作成五項決議供中央參考,其中,最重要決議是建議中央「為快速大量疏濬目前河床砂石,政府以財物變賣方式辦理砂石申購作業」,這項建議包括水利署等單位都認為可行。
縣長楊秋興說,根據估計,高屏溪河床現在淤積砂土量約兩億八千萬立方公尺,中央每年疏濬量五百萬立方,以此計算要疏濬五十六年,高屏溪每年淤積砂土量又超過五百萬立方好幾倍,如果用現在中央疏濬方式,永遠疏濬不完。
他表示,中央要縣府協助荖濃溪新威往上到寶來一號、二號橋疏濬作業,這是最困難部分,淤積砂土量非常大,縣府可以協助,但短時間內不可能完成,萬一又下大雨,到時候寶來又淹水,中央不可以將責任推到縣府身上,指縣府疏濬不力,讓縣府「公親變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