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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長涉收賄 60萬元交保

芳苑鄉長涉收賄 60萬元交保

國民黨籍的彰化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向包商收取工程回扣,調查局人員4日趁林清彬和包商碰面交付現金時,當場人贓俱獲以現行犯逮捕,同時帶回其他9名相關人員,但他否認收賄,檢方偵訊後聲請羈押,林清彬最後以60萬元交保候傳。

4日下午,芳苑鄉長林清彬現身在鄉立圖書館門口,一下子出現一名男子坐上林清彬的公務車,守株待兔的調查站人員一擁而上,林清彬跟包商措手不及,打開車門牛皮紙袋就放在前座,打開紙袋裡面有45萬元現金跟一張10萬元支票,怎麼會有錢,林清彬說不清楚,人贓俱獲兩人都被帶回調查站偵訊,訊後聲請羈押,最後以60萬交保。

林清彬是國民黨籍連任鄉長,傳聞他有意轉換跑道參選縣議員,不過檢方在100年8月接獲檢舉,林清彬涉嫌索取工程回扣,調查站人員還發現,每回有工程發包公所前就會聚集一批人,向有意投標的廠商強購、索取標單收取回扣,林清彬跟廠商掛鉤涉嫌收賄,讓國民黨標榜的清廉形象又再度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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