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教授浮報儀器費 差價供私用

教授浮報儀器費 差價供私用

彰化檢方偵辦教授假發票案,發現涉案教授買儀器時浮報價格,讓決標價高出實際價格,差價則供教授私人取用。

彰化地檢署日前偵辦發現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有兩名教授涉嫌和廠商合作,拿假發票向學校報帳,兩名教授被依貪污罪起訴。檢方循線追查廠商帳冊,昨天追加起訴國立陽明大學、國立中正大學等多所國立大學的10多名教授及研究員。

根據彰化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國揚及利明兩家儀器公司涉嫌和國立中正大學副教授曾玉村等人合作,當採購案低於新台幣10萬元以下時,由於可直接和廠商議價且自行驗收,由國揚公司等開出發票交給教授,再讓教授交給行政人員報帳核銷。

至於10萬元以上需公開招標的採購案,則由教授或研究員向廠商初步訪價並提出採購規格,由於業者提出的公開售價較高且有折價空間,教授都會殺價。

業者為維持產品價格行情以提高獲利,不願意降低公開售價也就是決標金額,雙方於是約定較低的實際售價,業者日後再將決標金額與實際售價間的差額以「預存款」方式記在帳上。

起訴書指出,像是曾玉村在採購一項儀器時,國揚公司提出「實際售價」為158萬元,教授則向學校提出260萬元的估價單,且提出參考底價230萬元給學校,後來國揚公司以233萬元得標,其中75萬元的差價再扣掉稅款8萬元,曾玉村在公司帳上有「預存款」67萬元供私人取用。

部分教授在接受訊問時辯稱,將廠商的預存款採購器物放在學校供公共使用,或是用在私人用途;但檢方認為教授所為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以及商業會計法,將國揚公司朱姓負責人、業務員、17名教授與研究員提起公訴。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