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分發怪象 聽障公務員接電話
考試院每年辦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供身障者進入公職的機會,不過原本的美事卻因只做半套,被身障者抱怨為德不卒。因為身障特考錄取後仍依成績高低分發,導致有重度聽障者被分配到必須接聽電話、語障者必須面對洽公民眾,以及視障者被分到第一線櫃檯收件等情況,讓這些身障公務員難以適應。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私立機構都必須任用一定比例的身障者,考選部也在民國85年開辦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由於待遇不差、工作穩定,不少身障者躍躍欲試。
不過身障者通過特考,分發時仍是依據成績,保訓會今年訪視時身障特考錄取者在機關服務情形時,也發現有語障者分發到實務單位工作時,原本職缺必須擔任第一線櫃檯工作,但因為不能正常對話,若要接待洽公民眾僅能夠用筆談,效率大為降低。也有視障者被分派到櫃檯擔任為民收件工作,但因視力障礙無法勝任,機關只好另找別人頂替職缺,請視障者做別的工作。
還有一名後天聽障者分發到實務單位擔任內勤,負責文件登錄、案件初審,但業務仍有時需要接聽電話,由於該聽障者無法進行立即的口語回復,機關因此得另外安排輔導員或同仁,特別協助接聽電話的業務,接完電話後再轉達這名聽障者,讓工作能順利完成。
也有名視障錄取生向考試委員表示,他原本家住台中,對住家附近環境很熟悉,好不容易考上身障特考,卻被分發到台北,自己視力不佳,還得重新適應台北的工作和居住環境,抱怨身障特考只做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