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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28度怠速不罰 最快8月上路

破28度怠速不罰 最快8月上路

環保署規定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開罰,實施一個多月以來,昨天在台南開出第一張3000元的罰單,不過連日高溫,民眾抱怨在車上不開冷氣實在受不了,現在環保署也要修法,一旦氣溫超過28度就不取締,有人叫好,但也有人質疑,台灣動不動就超過28度,法令形同虛設。

計程車排班區的運將們,停好位置就趕緊熄火下車,不然就是推車前進,除了省油,也怕超過怠速3分鐘的規定,可是這幾天高溫屢屢破表,不開冷氣真的受不了。

民眾抱怨怠速規定不合情理,環保署聽到了,現在考慮修法,最快8月,只要氣溫超過28度就免罰,計程車排班也從前3輛,放寬到排班、等候乘客都不罰,也把乘客上下車不計入怠速時間,尤其是身障者、行動不便者、老年人。

環保署從善如流,只是超過28度免罰的規定,又引發不少爭議。因為看看去年超過28度的天數,台北有166天、台中217天、高雄218天,平均下來等於將近半年都不適用,環保署制定怠速法令來改善空氣污染,可是也幾乎等於一整個夏天,都不能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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