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女賣淫養家 爸當馬伕送百趟
這款ㄟ父親!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積欠龐大債務與房租,逼年僅十六歲的女兒小安(化名)上網援交,他還擔任馬伕接送女兒,前後多達一百次。板橋地院昨審結,認為李男未盡教養責任,竟要女兒下海賣淫賺錢,惡性重大,昨重判李男六年六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安與就讀大學哥哥和打零工的父親相依為命,因家境貧困,每當要繳交房租時,一家人總為籌錢傷透腦筋,父親便向小安提議賣淫賺錢貼補家用。
檢警調查,李男和女兒自去年八月至十一月間,透過UT等網路聊天室,以「凱莉」等暱稱尋找援交對象;小安擔心自己未成年,男網友會怕吃官司不敢與她性交易,還佯稱已滿十八歲、身高一百六十公分,請男網友放心,每次收費三千元。每次交易後,女兒都會拿一千元給爸爸。
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小安再度上網尋找客人,遭網路巡邏員警發現,約定一周後到新北市某廣場附近碰面,當天一舉逮獲小安和父親。檢警事後查出,小安短短三個多月,已接客一百次,對父親推女兒入火坑的行為直搖頭。
法院審理時,父親坦承因被逼債而出賣女兒身體,他感到相當後悔;女兒則說,為了幫助家計,才答應從事性交易。她總計約拿出十萬元給父親,主要是用來繳交房租。
板橋地院昨日審結,認定父親惡行重大,嚴重戕害女兒身心,昨日依違反《兒童及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重判六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