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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深夜在外遊蕩 員警帶回警局竟襲胸摸臀

少女深夜在外遊蕩 員警帶回警局竟襲胸摸臀

新北市1名員警,日前在清晨值班時,同事將其中3名遊蕩在外的未成年少女帶回警局時,通知她們的家長領回時,其中1名少女的家長因事不便前來,這名員警竟將她帶至寢室襲胸和摸臀,並騎機車送少女回家時對她示愛。少女回家向母親哭訴該名員警對她性騷擾,最後雙方和解,但這起事件也暴露該分局員警管理太鬆散。

這起員警性騷擾未成成少女的案件,發生在上個月17日的凌晨。任職於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的邱姓員警(26歲),當晚在派出所內值班,同事將3名在街頭深夜未歸的少女帶回派出所通知家長領回。其中2名少女的家長在接獲警方通知後立即帶回,另一名朱姓少女(15歲)的母親則因有事不克前來。

當天凌晨2點多,少女在派出所內填完勸導單後表示想上廁所,邱姓員警竟趁少女酒意未消時對她摸臀,少女不敢聲張。邱姓員警隨後向少女表示,有地方可供她休息,之後將她帶往7樓的警員寢室,再度對她摸臀、甚至襲胸。員警擔心少女會將他性騷擾行徑告知他人,凌晨4點騎車送少女回家,沒想到送達住處後,員警竟對她示愛,還企圖強吻,遭到少女推開。

少女事後將此事告訴母親,哭訴自己遭到色員警襲胸摸臀。朱母隔天到派出所長所長理論,並找來民代協調,雙方才以36萬元和解。邱姓員警事後遭記小過一支、並調往金山分局交通分隊。土城分局副局長林東陽表示,警方已展開事後調查,秉持不護短的原則,已將邱姓員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板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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