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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虛位」 林濁水:法官見解有誤

「扁虛位」 林濁水:法官見解有誤

前總統陳水扁涉及二次金改貪汙案一審獲判無罪,綠營雖低調回應,但前立委林濁水昨天直指北院合議庭認定陳水扁是「虛位總統」的見解有誤,「這樣解釋憲法是錯的!」

林濁水表示,經過修憲,總統對行政院長的提名權已經變成「任命權」(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也已取消),且總統在任命行政院長之後還有「免職權」,當然不是「虛位總統」,難怪判決理由會被抓到把柄。

至於北院合議庭認定總統除憲法本文規定的締結條約、宣戰、媾和等權之外,依憲法增修條文,行政上僅兩岸、外交、國防為總統權限,林濁水也不認同。

林濁水認為,依憲法及增修條文,總統絕不僅有兩岸、外交、國防等職權,頂多可以說他在兩岸、外交、國防上「有較大影響力」;例如總統可召開國家安全會議、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而經濟、財政也可能是「大政方針」之一,怎麼會「無權」呢?

林濁水表示,台北地院判決後,很多人從藍綠角度來看問題,甚至分析對五都選舉的影響,但更該在意的是,我國憲法經過多次修正,「憲政爛仗一路打下來」,連法官都搞不清我們的憲政體制與總統職權,這個問題比陳水扁是否有罪,或者藍綠哪一方會在選戰中得利,都來得重要。

他認為,像陳水扁這樣的案例,若在西方先進國家,早就「政治解決」了,例如所屬政黨會逼其下台,或者將其彈劾,不會走到司法解決;但我國國情不同,政治不解決或沒有有效解決途徑,使得民眾期待司法,「結果司法又解決不了,變得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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