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死的我
今天,是我去律所實習的第四天。終於見識到自己的笨了,但是從今天開始,我要努力變聰明。
去的第一天,劉老師讓我寫股權轉讓協議。我不會寫,傻傻地問,有沒有模版?我照著寫。他很拽地和我說,沒有,自己寫。我就照著他給我的僅有的一份收購意向書,弄了好幾天,總算是弄完了。
第二天緊接著他讓我寫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我還是不會,他給我講了好久,我明白了,也就是一句話的事情。於是我就放在哪裡沒弄了,在弄別的,一會兒他就過來了,要我發給他,我就傻掉了,我說您不是說就一句話麼,我就沒寫……他說,哦算了,我寫吧。
總結:不管多簡單多復雜的事情,弄的好弄不好,趕緊先弄出來,領導隨時要的時候好交差。
第三天,他根本就沒有交待我做什麼,我怕他是不放心我做事情,所以沒好意思問。
第四天,我實在是忍不住了,於是早上一去沒過多大一會,我主動去問,您有什麼事情要我做嗎?他和我聊了好久的關於他們所網站制作的問題。後來來了兩個客戶,走了,中午也就到了。下午的時候他去學校接我,我們一起去良鄉法院出庭。劉老師是個很健談的人,一路上不停地講,還給我講案例,我不大懂,有點呆。
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案子,標的額也很小。案情是這樣的,良鄉老謝給安徽一建送陶粒磚,完了之後錢被公司的項目經理彭黑走了,老謝沒有撈著錢,然後就把公司給告了,要求給付款項加利息接近七萬塊錢。(但是我一開始並不是到是這個什麼彭把錢黑走了,在案卷材料上看就是公司欠了老謝的錢)
進去之後,劉老師告訴我,要把手機調成靜音,說上法庭都是這規矩。劉老師就說,我和彭還有公司龍經理都很熟,甚至和老彭還熟一些,我看了賬目的,實際上帳上就只欠一萬多塊錢。這很明顯是公司充了冤大頭的事情。人龍經理是一個非常講道理的女同志,要是真欠人錢哪有不給的道理。法官就說既然這麼熟,那就調解吧,都省事兒。然後就低頭不說話了。老謝的律師就說,那利息就算了吧,其余的一分錢不能少。劉老師說,這個廢話我也就不說了,龍經理給我交了底了,四萬五,明年下半年給,別的,我也不能作主。老謝就不干了,就準備長篇大論講道理了,話還沒說完呢,劉老師就說:您說的都有道理,都對……我在心裡就納悶了,做律師怎麼能這樣兒呢,怎麼就不和他講法律講道理呢,這樣讓著???老謝還緊講道理呢,劉老師還是那句話,您講的都有道理,可是我也沒法作主啊。(我在心裡就越發不能理解了,人請您律師來是干嘛的呀)。老謝死活不同意降價,劉老師說,那,我再去請示一下龍經理吧。出去打了個電話回來又說,算了,我律師費不要了,再給你加一萬吧,早點結案算了,反正我為這案子也跑了兩趟了。我和這兩個人又都熟,不好說裡面的事兒。(聽到中間我才漸漸明白,錢是被彭黑跑了)。老謝的律師一直在和老謝耳語,看的出來那個律師還是很想和解的(後來我才明白為什麼),期間他們出去了一道兒,又講了好久。回來之後還是不松口。法官說,給湊個整兒吧。劉老師說,那我再去請示請示吧。回來說,我都和龍經理說了是法官的意思了,龍經理說,那看在法官的面子上就這樣吧。案子就這樣結了。
出去之後,劉老師和我說,我們在維護當事人利益這塊還是做的挺好的,還給她省了一萬塊錢呢。我實在是忍不住說道:可是龍經理開始不是和你說的四萬五嗎?劉老師哈哈一笑,說,龍經理說要我作主,根本沒說四萬五,我出去也根本沒給龍經理打電話!用劉老師的話說,當時我就瞎了。我說哦~~~恍然大悟的樣子。回去的路上,他說,這次來也沒什麼,就是像市場買菜一樣討價還價,沒什麼技術含量,我在心裡想,這還沒技術含量呢~~!我現在才明白!
在法庭上,僅只提到了三點法律知識:
第一點:劉老師提出,合同上寫的是驗收之後付款。但是老謝立馬一副法盲樣:驗不驗收不管我的事。大概劉老師認識到了這一點,馬上就沒有就這個問題糾纏了。
第二點:合同是老謝和一個姓何的簽的,劉老師告訴我,當時他和老謝提出,這個姓何的不是公司的人,當時老謝就瞎了(這大概是他的口頭禪),我後來問了一句,這個人不是公司的嗎?劉老師說,我說不是你怎麼證明他是啊?這個沒法舉證啊。
第三點:調解完畢要在調解書上簽字的時候,劉老師擡頭問了一句,看看代理書,調解我有沒有權利啊?法官說,要是沒有你再補一個唄。
我的感想:
第一點:律師扮演的角色是旁觀者而不應該是當事人的代理人。這個劉老師在法庭上表現得很明顯,一開始就說他是公司外聘的,並且說他不能作主。其實這樣更能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因為這樣減少了和對方當事人的對抗性,並且劉老師一再地說,您說的很有道理,但是我不能作主啊;並且劉老師雖然從法律上在他合同中找出了好多漏洞,但是他絲毫沒有從合同或者法律的方面說明他的優勢。因為爭個是非黑白對於他來說根本不重要,他要做的是給當事人節省錢而已,並且盡量地節省時間。再說老謝之流他根本就聽不懂這個裡面的道理,有必要講嘛?所以看慣了電視上律師憤慨激昂的樣子,現在覺得,其實那樣真的沒有必要。(我覺得在這一點上包含了很多道理在裡面,比如曲線救國,覺得自己越來越言辭匱乏了,今天回來的時候想了好多,這個時候卻寫不出來了)
第二點:留有余地。不管是給自己還是給別人,留一點余地。就像劉老師,盡管知道對方律師希望調解,但是他就不會緊咬四萬五不放。第一,給人家錢也不該你給,用不著那麼摳門。第二,退一步,也可以盡快結案,對雙方都是解脫。
總之,劉老師是個很有水平的人,也是個很和藹可親的人,跟著他我相信會學到很多東西,我呢,也要努力變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