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的真相
單用‘宿命’或‘自由’這兩個名詞有時無法解釋人生的各種遭遇。語意學告訴我們:任何一種現象或事物永遠無法用語言文字來描述完全。換句話說,語言文字和現象實物之間永遠有差距存在。
宿命論和自由論各可以解釋人生的若干遭遇。因此,這兩種理論都對了一部分。假如我們只贊成其中一種理論,而反對另一種理論,那就錯了!因為宿命論和自由論這兩種理論不但不相矛盾,而且還相輔相成。
這是什麼道理呢?宿命論是以因果法則作基礎的。前世修善,所以今生得樂報。前世做惡,所以今生得苦報。這種前因後果的關係,就是一般人所說的‘種豆得豆,種瓜得瓜’。
請諸君注意:惟有在‘為善得樂,為惡得苦’的因果法則下,我們的自由才有意義,才有保障。否則,為善不一定得樂報,甚至以後還會受苦,那我們自由地選擇行善,豈不是失去了保障,那有人敢再行善?打個比方來說,因為‘種豆一定得豆,種瓜一定得瓜’,所以,農夫的自由選擇,才有了意義和保障。所以他才選擇了種豆。萬一種大豆不會得大豆,而得了苦瓜啦、酸果啦、毒菇啦、野草啦……那麼,農夫的自由選擇還有什麼意思呢?
宿命論和自由論這兩種思想雖然有偏差,但不見得一無可取。這兩種理論都像具有副作用的藥物一樣,對症下藥可以產生治療的效果。濫用過度卻反而因藥成病。譬如,有些人研究宿命的原理以後,內心的貪欲和惱慮一掃而空,因為他不再像從前那麼貪得無厭,那麼地死心眼,心中愈來愈寧靜,而且也變得隨遇而安,澹然無求了。
可是有些人卻適得其反,他相信宿命以後,不但得不到上面的好處,反而產生一大堆毛病。他變得敷衍不負責任,苟且偷安,放逸享樂,消極頹廢,甚至連有意義的正事也漠不關心,這豈不是像用藥過度而瀉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