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行善得福報
唐代,兩浙的田稅,原來的規定是:每畝交賦稅三斗。錢氏歸附朝廷後,朝廷派王方贄往兩浙
,去調整各項稅收。王方贄下令:一律每畝田交一斗稅,減輕了三分之二。
王方贄回到京城後,朝廷責備王方贄擅自減少稅額,王方贄回答說:「每畝田交一斗稅,是全
國通行的法令。兩浙的百姓既然已經是歸順了朝廷的子民,豈能再遵循偽國(指從前的吳越國)
的法令?」皇上聽從了他的意見。
兩浙地區的百姓,一直每畝交稅一斗,這是從王方贄那時開始的。但是,江南、福建,依然遵
循從前的稅額,因為當時無人對這項稅賦提出修正、減輕的意見,於是就依舊例,沿襲下來,
成了永久的定制。
王方贄很快被升任為右司諫,最終做到京東轉運使。他有五個兒子:王皋、王准、王覃、王鞏
、王罕。王准的兒子王珪,後來官至宰相。王方贄其他的子孫,也多至高位。人們議論講:「
因為王方贄關心百姓,敢冒風險,給兩浙地區的百姓,減輕了田畝的稅額,積了大德,所以有
此福報。」
難道這不是他為百姓造福的回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