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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壑難填」與「貪墨」

「慾壑難填」與「貪墨」

「慾壑難填」,出自《國語‧晉語八》:「叔魚生,其母視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鳶肩而牛腹,谿壑可盈,是不可饜也,必以賄死』」;這裡的「谿壑可盈,是不可饜也」即是後來的成語「慾壑難填」的出處。
欲:慾望;壑:山溝,深谷。「慾壑難填」一語形容慾望像深溝一樣很難填平,貪的慾望很大,沒法滿足。

「叔魚」是指羊舌鮒(西元前580-前531年),他又名叔鮒,字叔魚。羊舌鮒是春秋時期晉國貴族羊舌職的庶出公子。羊舌職的正妻生有嫡子羊舌赤和羊舌肸(xi,音希。一名叔向),皆為晉國的賢能人物。

傳說羊舌職的正妻會看相,因此不准羊舌職的妾侍候羊舌職,更不准同房,有人問其原因,正妻則說:美麗的深山大澤,正是龍蛇生長的地方,那小妾很美麗漂亮,但行為不正,我擔心她將來生養出龍蛇來禍害你們,禍害家族,所以才嚴加管束。

但最後羊舌職還是和小妾生下了羊舌虎、羊舌鮒二人。羊舌鮒一出生,正妻看過後就預言其人「虎目而豕喙,鳶肩而牛腹,谿壑可盈,是不可饜也,必以賄死」。羊舌虎後來成為晉國中下卿(六卿之一)欒盈的心腹幕客。

晉平公七年,因為權力鬥爭,欒盈被迫逃奔到楚國。晉國當政的范宣子認為欒盈逃楚是叛國,於是在國內清查欒盈的死黨,一次就殺了他的死黨十人,其中包括羊舌鮒的哥哥羊舌虎。羊舌虎被誅,羊舌氏家族作為這個死黨的親戚也受到株連,羊舌職的正妻的第一個預言應驗了,羊舌職的小妾生下的孩子羊舌虎果真禍害了家族。

後來,經別人說情,羊舌氏三兄弟羊舌赤、羊舌肸及羊舌鮒皆得到寬釋,但無法繼續重用,羊舌鮒因此斂跡二十餘年。晉平公死後,晉昭公即位,晉國由韓宣子當政,羊舌鮒及其哥哥羊舌肸皆受到重用。

羊舌鮒受重用後,到處大肆騷擾,強行求索,其貪婪嘴臉暴露無遺。他的哥哥羊舌肸也無法說服阻止他,就說:「晉國有一個羊舌鮒,貪求財貨已出名了,不久定要大禍臨頭」。

羊舌鮒不久又得到了晉國的刑獄訴訟大權,他立即就利用手中的刑獄大權貪贓索賄,不惜循私枉法。羊舌鮒一次處理一樁訴訟多年未決的土地糾紛案。當事者是晉國兩個地位顯赫的高官貴族——邢侯和雍子。

邢侯封地和雍子封地毗邊,封地的界限沒有嚴格劃分。雍子擴大邊界侵佔了邢侯的封地,導致相互之間不斷爭奪。雍子得知羊舌鮒辦理這樁公案,便搶先將女兒許給羊舌鮒為妻。羊舌鮒不僅貪財,而且貪色,得到雍子的女兒,便不問是非曲直,宣判雍子勝訴,邢侯有罪,強行把邢田的邊界劃給雍子。這是一個顛倒是非的錯案。但是,羊舌鮒手握刑獄大權,堅持錯判。

但羊舌鮒萬萬也沒想到邢侯也不是好惹的。性格急躁的邢侯知道原委後,居然一怒之下帶兵殺了羊舌鮒與雍子。身為法官,卻任意踐踏刑律,貪婪賣法的羊舌鮒由此落了個可悲的下場。羊舌職的正妻的第二個預言也應驗了,羊舌鮒果然「以賄死」。

貴族大臣之間的互相殺戮,驚動了當政的韓宣子,韓宣子召來羊舌鮒的哥哥羊舌肸,詢問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置?如何定罪?

羊舌肸提出:「他們三個人都應定為死罪。現在只要『施生戮死』,即殺掉活著的邢侯,戮屍已死的羊舌鮒與雍子就行了。」

羊舌肸分析說:雍子明知自己貪佔了別人的土地,卻用賄賂的方法保住非法所得,羊舌鮒循私斷案,邢侯擅殺國家大臣,他們犯罪的程度是同樣嚴重的。羊舌肸又引用夏朝的法官皋陶(gaoyao,音高堯)制定的刑典,加以說明:「己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忌為『賊』。《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

於是,韓宣子接受了羊舌肸的主張,殺了邢侯,將已死的羊舌鮒與雍子兩個貪官暴屍於市。羊舌鮒身為執法大夫,不能以身護法、執法,相反以貪壞法、賣法縱貪,終於被按律定為「墨」罪,死後棄屍於市。羊舌鮒從此被釘在貪官墨吏的恥辱柱上,成為見之於史籍記載,最早被誅之以法的貪官,「貪墨」一詞也由此產生。

後來,儒家的偉大聖人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十分高興的讚揚羊舌肸,說:「『治國制刑,不隱於親』,懲貪誅墨,『以正刑書,晉不為頗」。」孔子稱讚羊舌肸,同時也口誅羊舌鮒,痛斥羊舌鮒「賄也」、「詐也」、「貪也」,集「三惡」於一身,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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