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手上路 
						  
																		
						
									 | 
				
					
						1#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13-7-1 00:38 																					 只看該作者
																		 
					
						
							作百日
												
																											作百日 
 往生者百日,稱哭卒;周歲稱小祥;三年稱大祥;故大祥吉畢,稱寶華圓滿天尊。 
 百日依死亡後當天算起至第100日即為百日。當往生者滿一百天時,習慣要再祭祀一番,或延請道士、和尚唸經。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稱為「作百曰」。  
 
   ※由於有些地區有時百日的算法會依照家中兒子有幾位加長孫而增加,或減去兒子的人數來確定百日的日子 
 例如:兒子2位、長孫1位,則第97天或103天做百日 
※也有依往生者的年紀前一天做百日者,例如往生者90歲第89天為百日 
※但現行的禮俗都依第100天為百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