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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結婚好日子知識

選擇結婚好日子知識

很多人自問並不迷信,但說到婚姻大事,都禁不住還是要找易經大師擇個結婚吉日,為求婚姻生活有個好開始。從擇吉專家的角度來看,人的活動要與自然平衡和諧,選擇吉日結婚的意義,就是讓成婚者尊崇自然,順從自然時序,從而讓成婚者一時好與百年好統一起來。如何找個宜嫁娶的吉時吉日呢?下麵可以參考的,是一些廣泛流傳的擇日基本原則。

一、日子選擇的通勝原則

這裡說的通勝即黃曆,或者稱作皇曆,是在中國農曆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凶的一種曆法。黃曆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製,故稱為黃曆,民間又俗稱為「通書」。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勝。黃曆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後經歷代先賢的完善,對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則:

1、大吉之年份

雙春

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於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徵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

指該年在農曆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於“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雙春兼閏月

“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

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節慶

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衝。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和盂蘭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煞

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複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

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

一年內,家裡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日子選擇的特殊原則

通勝吉日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個體是有差異的,嚴格來說還要考慮結婚者的出生時間。

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衝(財官多者例外)。

2、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衝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衝,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衝(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衝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衝。

不過,話說回來,選擇結婚吉日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總體的原則是: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盲年亦有吉日,所以,不必太在意所謂的盲年之說,而無謂的把婚期拖後或者提前一兩年。

我們的建議是:首先根據你們設想的婚禮形式和當地的氣候特點選定結婚的季節。例如,若是想辦戶外婚禮,則要選在晴朗少雨、冷熱適宜的季節。同時,還需要考慮親友參加婚禮的難易程度。如果有很多想邀請的親友都不在本地工作,則應該選擇在十一等長假。其次,還要考慮新人雙方的工作和學習情況,儘量避免在考試前或者項目攻關階段籌辦婚禮,造成分心。最後,也不能忽視長輩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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