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穴留與有緣人
以往,地師在選定風水吉地後,為求慎重,必先占卜向天地鬼神請示;若求出不吉之光,即表示鬼神不許,須另覓地穴。
元代趙光在“風水選擇序”一文中,對此點曾有所閘釋,曰:“然風水之美惡、年月日時之吉凶,雖由術之善與不善,其幸而遇其善,與不幸而遇不善者,則固有使之者,不能強之以力也。古人有見及此,行法俟命,又必決於蔔筮。蔔法不傳久矣!愛述揲別為河洛蔔法,三者相參而成也。”
趙光的意思很明白,無福之人無緣享用福地,而欲知是副產品有福享用,必要以占卜來決定。
有些地師在決定接受人家聘請之前,先觀戶主相格,看看是否有福澤的人以及看看是否缺德的小人,若是面無福相或者神色不正,便婉言拒絕。無福的人勉強葬,於福地,非但無益,反而會因此折福,但這還是小事;倘若替卑鄙殘暴的小人求得佳穴,無異助紂為虐,增強其淫威惡勢,如此,為禍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