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糾調解 醫改會要求先給真相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擬定醫糾須先強制調解,醫改會今天要求「給真相再調解」。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醫糾處理與補償法草案,擬強制規定醫療糾紛須先到各地衛生局調解,調解不成才能提告,不符合大眾期待,因為草案並未將「行政調查」與「簡易鑑定」入法,是不求真相的調解。
醫改會10月份調查,當醫糾發生時,民眾最希望能了解真相與要求道歉,其次才是賠償,另根據台大醫師吳建昌11月的全國民調也顯示,相較於6成民眾希望補償或懲罰醫師,高達9成民眾希望醫糾處理能改善醫療品質或瞭解真相。
醫改會11月對台灣本島19個縣市衛生局的調查,顯示13個衛生局希望能立法明定由中央或委託團體先做簡易鑑定或病歷審查,12個衛生局擔憂如果維持現行調解做法,而未提供鑑定或病歷審查協助,調解成效與民眾接受度都有限。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醫改會的意見,會納入修法的參考,以符合民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