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醫療糾紛 衛署著手修法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除修改醫療法外,也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解決民眾面對醫療糾紛的無助。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與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醫療法修法過程集中修正第82條之1,保障醫師免除大部分醫療疏失刑責。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認為這是便宜行事,面對醫療糾紛,如小蝦米的民眾要面對如大鯨魚的醫療體系則是求助無門,造成醫病雙輸的原因是缺乏醫療糾紛調處機制。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醫療行為存在不確定風險,而風險可能因為醫師過失或病患情況而產生傷害與事故,在這過程中引起糾紛,最後變成訴訟,導致醫病雙輸。
許銘能說,修改醫療法第82條之1非為醫師完全除罪,而是醫療責任合理化,對於因重大過失與故意的醫療行為負責。
許銘能表示,民眾面對醫療糾紛的3個問題分別是「想要知道真相」、「若是醫師行為過失則需要道歉」與「獲得應有的補償」。
他說,同時也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保護病患,目前已送到行政院,將在1個月內送到立法院。
許銘能說,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是以病患及病患家屬考量,要求醫院成立關懷小組、成立民間社團為民眾提供專業醫療諮商、縮短病歷取得時間為2天到3天、與改革鑑定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