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國外健保費須照繳 影響50萬人
二代健保預定明年7月上路實施。今天健保監理會討論攸關投保權益的施行細則,健保監理委員決議建議衛生署刪除現階段出國停復保規定,一旦通過定案,所有國人不管有無出國都要繳交健保費,以杜絕回國看病再繳保費享健保的積弊。
健保局分析,出國6個月以上的留學生、藝人、海外工作者,未來不能因為人不在國內就不繳保費,預估一年至少有50萬人受影響。
為了二代健保順利上路,衛生署最近緊鑼密鼓修正健保法相關法規,今天健保監理委員會針對與民眾投保權益相關的施行細則討論,爭議多的出國停復保,委員們共識建議衛生署刪除。過去有些民眾出國未滿六個月,卻一樣辦停保,形成欠繳健保費的漏洞,名模林志玲就曾被檢舉出國未滿六個月卻停保,還被健保局追繳21萬多元的保費。還有長期在國外者,停交保費,待要看病開刀再回國復保享用健保資源。
現在一般民眾連續出國超過六個月以上,就可以辦停保,但有些民眾長期出國,回台奔喪、洽公,即使只入境幾天,就會被要求辦復保,指健保局「搶錢」。有些人因為忘記辦理停復保手續,被加收滯納金引發民眾抱怨。
健保監理會委員滕西華表示,為了避免諸多紛爭,回歸健保法精神,只要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有戶籍,除非是失蹤滿六個月或死亡,一律強制納保,都得按時繳保費,不能因為人不在國內就不繳。
雖然出國長的民眾會認為自己沒用到健保,但滕西華說,國內有不少民眾繳健保費一樣沒看病,建議刪除。這項建議將交由衛生署最後定案,如果衛生署確定取消停復保規定,對出國留學或是久居國外工作的民眾影響較大,健保局估計,一年可能有50至200萬人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