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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武器出口解禁 中韓擔憂 美盼合作

日武器出口解禁 中韓擔憂 美盼合作

日本內閣會議一日通過「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來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解除日本施行近五十年的武器出口禁令,不僅有助日本強化與盟國的安保合作關係,也能讓日本企業藉由參與國際研發和生產而獲得技術與利益。

不過,中國與南韓一日均對日本解除武器出口禁令、可能走向軍事大國表示擔憂,南韓外交部表示,希望日方堅持和平國家理念,充分保證透明度。中國外交部說,要求日本「深刻吸取歷史教訓,多做有利於地區和平穩定的事」。至於美國,則表示期待與日本展開武器聯合研發。

防衛裝備移轉 取代武器出口原則

「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主要為一、不允許向違反安理會決議的國家或爭端當事國轉移(出口);二、僅限有利於和平貢獻與有助於日本安全的情況下允許移轉;三、僅在能夠確保妥善管理的情況下,允許出口的武器被用於其他目的或轉至第三國。

舊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制定於一九六七年佐藤榮作政府,禁止將武器出口至共產國家、聯合國列入武器禁運清單的國家,以及捲入或可能捲入國際衝突的國家,實質上接近於全面禁止武器出口。

「武器出口三原則」類似管理出口貿易的內規,與非戰憲法並無直接關係,之後也曾數度透過解釋微幅鬆綁。一九八三年中曾根康弘政府允許日本向盟國美軍提供武器和技術、二○○四年小泉純一郎政府,將日美合作開發飛彈攔截系統排除在禁令之外、二○一一年野田佳彥政府放寬企業出口武器和生產武器相關技術,同意日本與美、澳和北約國家共同開發與生產武器。去年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以例外措施,容許F-35戰鬥機零件,不用事前取得日本的同意,即可出口給美國或其他相關國家,至今已有二十一件出口案例是依循此一措施。

安倍藉此振興國內軍工業

安倍將解除武器出口禁令視為加強與盟國安保合作,並為國內軍工業尋找新出路,新的三原則將「武器」改為較不敏感的「防衛裝備」。政府也將爭取在二○一五年度在防衛省下新設「防衛裝備廳」,負責日本與外國政府、機構間的出口談判事宜。

新原則通過後,日本政府也決定舉行日印政府間協商,以敲定水陸兩用海上自衛隊救援飛艇「US2」的出口事宜。日本政府不具名官員也告訴路透,川崎重工生產潛艦柴油引擎,澳洲政府很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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