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內衛部隊
俄羅斯內衛部隊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沙皇亞歷山大一世時期。在1811年的上半年,就在拿破崙率領的法國軍隊入侵俄國之前,亞歷山大一世頒布了一系列相關法令,旨在組建一支強大的內衛部隊。最重要的一條法令是1811年3月27日頒布的,它可以說是建立沙皇俄國內衛部隊的法律基礎。後來在1996年3月19日,俄羅斯聯邦總統簽署了第394號總統令,將每年的3月27日確定為俄聯邦內衛部隊的成立紀念日。後來俄羅斯聯邦政府對內衛部隊和護衛部隊進行了整合,組建了現在的聯邦內衛部隊(IT)。
成立
歷史悠久聲名顯赫俄羅斯內衛部隊創建於前蘇聯蘇維埃政權成立初期。當時,負責在全蘇境內肅清反革命的“契卡們”組建了第一支內衛部隊,與各種各樣敵對勢力展開英勇鬥爭。在前蘇聯國內戰爭和偉大衛國戰爭期間,這支部隊又擔負起保衛領導機關、鐵路、重要工業目標以及紅軍後方基地安全的重任。在衛國戰爭後期和衛國戰爭結束以後,他們又被要求負責鎮壓西部的地下資產階級民族分子的反抗。一系列的戰鬥,鑄造了內衛部隊的聲名,使其成為僅次於蘇聯紅軍的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
前蘇聯解體後,這支在世界武裝警察和憲兵部隊中享有很高聲譽的部隊也被獨聯體國家分割。俄羅斯聯邦作為前蘇聯的主要繼承者,接管了這支部隊的大部分兵力,並讓其在聯邦中繼續發揮維護國家安全和穩定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內衛部隊先後被派到外高加索、中亞等17個不同地區執行作戰、戒嚴、制止武裝衝突的任務,取得了顯赫的戰績,被公認是處置暴亂、騷亂事件的排頭兵。
目前,俄羅斯內衛部隊大約有26萬人左右,實行合同製和義務兵役制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士兵入伍後都要經過嚴格正規的訓練,軍事素質達到一定水準後才能補入勤務部隊。因此,在世界各國的保安部隊中,俄羅斯內衛部隊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都堪稱一流。
職能與權限
編制
由於內衛部隊在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儘管俄羅斯經濟狀況十分困難、軍隊經費拮据,政府高層仍然重視內衛部隊的建設,在國防軍一再裁員的情況下,仍然增加了內衛部隊的編制。
俄羅斯內衛部隊隸屬於俄聯邦內務部,由內務部指揮和管理。內衛部隊的司令由內務部副部長兼任,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領導。今年1月22日,還是俄羅斯代總統的普京曾經在車臣前線臨陣易將,任命原烏拉爾軍區司令季霍米羅上將為內務部副部長兼內衛部隊總司令,以加強內衛部隊與國防軍的協調。
為了使內衛部隊更適應緊急情況下作戰的面要,俄羅斯內務部從1996年開始一逐步將原來的9個內衛部隊局改為7個內衛軍區。新組建的內衛軍區與原內衛部隊局相比較,更具有軍事機構的特點,所屬部隊也更趨於軍事化。原內衛部隊局掌管的大多為看押部隊和一些警衛部隊,而現在的內衛軍區則大量增加了作戰分隊,達到了全部兵力的四分之三左右。此外,各內衛軍區中還建立了快速反應部隊(重點是莫斯科、聖彼得堡和高加索地區),以保衛高級領導人的安全和應付突發事件。
為了完成國家賦予的繁重任務,內衛部隊實行特殊的編制,根據不同任務編配有:擔負應急預備隊的作戰師(團),主要用於應付突發事件和參與“熱點”地區的“維和”行動;擔負保衛國家重要目標的警衛旅(團),包括保衛核電站和其他要害部門;擔負逮捕和看守犯人的看守旅(團);擔負地面支援任務的特種摩托化部隊;擔負空中支援任務的空中部隊(主要裝備有直升機);擔負海上執勤、作戰任務的海上部隊(裝備內河和沿海巡邏艇);此外,還有一些技術和後勤保障部隊。
結構
從結構上看,俄羅斯的內衛部隊可以分成地方衛戍部隊和特種部隊。 1816年,沙皇政府在兩者的基礎上,合併組建了獨立內衛部隊(IIGC)。第一任總司令是EF科摩羅夫斯基伯爵,他參加過由蘇霍羅夫領導的意大利和瑞士戰役,並獲得了準將軍銜。科摩羅夫斯基擔任沙俄內衛部隊總司令一職長達18 年,而且在退休之前被沙俄政府授予陸軍少將的軍銜。 1864年,沙俄政府解散了獨立內衛部隊,將其職責轉交給了地方部隊,包括地方衛戍部隊和特務部隊。他們的任務是保衛各大城市,維護地方的穩定秩序。如有必要,還可以請求野戰部隊的支援。
職能
俄羅斯政府專門製訂有《內衛部隊法》,以規範內衛部隊的行動。根據該法計的規定,內衛部隊主要擔負“維護社會秩序,保衛社會安全和國家體制;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司法機關,執行逮捕任務;在國家遭受外來侵略時保衛國家領土”的任務。 1997年12月,葉利欽簽發的《國家安全構想》中稱'國家安全所面臨的主要威脅已不再是來自大規模的入侵、而是來自內部的經濟與社會問題和民族的緊張關係” ,這又為俄內衛部隊增加了一項新的仟務,即維護民族衝突地區的社會安全。
權限
雖然俄羅斯法律賦予內衛部隊很大的權力,但又嚴格限制內衛部隊適用警察的權限,使內衛部隊與警察部隊嚴格區分開來。只有當部隊擔負維護社會治安的特殊任務時,才被允許採取相應的警察措施。如執行戒嚴任務期間,內衛部隊可以根據相關法律盤查驗證,限制人員、車輛通行,對胡作非為的騷亂者、襲擊內衛執勤人員的暴徒,嚴重違抗戒嚴令的不法分子,持槍械和其他危險物品的流竄人員實施拘留等。只有遭到暴徒的襲擊或為了擊退武裝暴亂分於對特殊重要目標的進攻時,內衛部隊才被允許使用武器。但使用了武器後必須詳細記錄,並立即送交當地檢察院。
俄羅斯當局通過立法對內衛部隊使用武器進行的嚴格控制,既有利於防止矛盾激化,符合原蘇聯解體後民眾對民主與人權的要求,但又常常使平息鬧事的工作遇到較大的困難,內衛部隊也常因防護不及時而遭受較大的傷亡。
待遇
俄羅斯內衛部隊的軍人享有俄羅斯國防軍軍人所享有的一切保障、權利和優待。在軍人的地位、選擇居住地、勤務時間、工資補貼、住房以及保險、稅收惠、乘坐交通工具和郵寄件、退役就業、喪失撫養者家庭成員的社會保護等等萬面的權利等,都在《軍人地位法》中有詳細的規定
武器配備
近年來,俄政府一直十分重視改善內衛部隊的武器裝備,除了先進的輕型武器、各種防暴器材以及偵察通信聯絡器材外,內衛部隊還裝備了強光燈、高壓水砲,以及催淚彈、電台警棍等武器。由於恐怖活動有愈演愈烈之勢,俄羅斯甚至為內衛部隊裝備了機動性更強、防護性能更好的裝甲車、直升機等重型武器。有些內衛部隊的裝備還根據特殊的需要進行了改裝。比如各種槍支,就對保險要求較高,以防不慎走火,俄羅斯內衛部隊裝備的9毫米微聲阻擊步槍,全長只有894毫米,卻口很大,威力強,有效射程達500米,使用穿甲彈能在300米的距離上穿透3級防彈背心。而7.62毫米AKM突擊步槍,是由前蘇聯軍隊裝備的突擊步槍改裝。該槍改進後體積和重量都有所減少,而且火力猛,故障少,動作可靠,結構緊湊,已成為當今世界名槍。
展望未來
前蘇聯解體後,新成立的俄羅斯仍是一個多民族的聯邦國家,由於國內改革失利、政治局勢持續動盪,俄羅斯社會治安十分混亂,經濟狀況嚴重惡化,黑社會勢力也很猖撅,民族矛盾更加尖銳,各聯邦和地區的騷亂或鬧事事件連續發生,有的還釀成武裝衝突,這使得門衛部隊有了用武之地。
例如1990年杜尚別地區的嚴重騷亂事件,1994年和1999年發生的兩次車臣戰爭。處理這類事件,如果簡單動用軍隊,往往會造成政治和外交上的被動。第一次車臣戰爭時,由於俄羅斯軍隊戰鬥力減弱,加之指揮協同混亂,個別將領執行命令不堅決,軍事行動很不成功,後期不得不主要依靠內衛部隊來作戰,第二次車臣戰爭,俄羅斯國防不軍各兵種、邊防軍與內衛部隊相互配合,各展所長,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俄政府計劃在國防部所屬部隊完成任務後,將由內衛部隊繼續在車臣境內進行反恐怖行動。
為了提高整體戰鬥力,高質量地完成維護聯邦安全和穩定的任務,近年來,內衛部隊不斷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置社會治安緊急情況的訓練,通過具有實戰性質的演習和演練,以提高各級軍事指揮人員的指揮合成能力。僅1998年上半年,俄羅斯內衛部隊就舉行了以打擊刑事犯罪、應付局部突發事件為背景的各類演習演練10餘次,內務部內衛部隊總局也多次舉亦高級指揮員集訓,研究處置重大緊事件的對策和辦法。
針對處置重大地區衝突常常需要內務部與同防部、反間諜局共同合作的實際,俄羅斯十分重視內衛部隊與其他武裝部隊的作戰協同,特別是1994年車臣危機後,如何協調使用陸海空軍、內衛軍、聯邦邊防總局緊急情況部隊和其他強力部隊執行地區防務;內衛軍的最佳織織體制;內衛軍、邊防軍和其他強力部門共同履行保衛國家任務的行動戰術;武裝力量、內衛軍、聯邦邊防總局軍隊等共同完成戰鬥任務的部隊的後勤保障一體化等被列入優先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