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責任制擬不廢除 勞委會將提修法限縮規定
「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將有重大修正,勞委會13日表示,暫不廢除責任制,但會限縮規定,例假日新增「每兩周必須休2天」規定,加班、工時都會明訂上限。
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黃維琛指出,開過三次協商會議後,做出幾個可能研議的方向,認為「責任制」暫時有存在的必要,但要修正。
據了解,修法後,要適用程序和排除事項都將縮減。現行規定只要個別勞工同意送地方勞工局審查即可,未來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實施責任制。國定假日及女性夜間工作都必須回歸一般規定,還將新增「每兩周必須休2天」規定。
黃維琛說,正常工時一天的上限,允許適度的變形,還有延長工時的上限,也將適度地放寬。